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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人因散布寻甸建机场谣言被批评教育!

2024-04-03 14:15:17 来源:寻甸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昆明市寻甸县倘甸镇赵家村机场”

“寻甸县六哨乡板桥国际机场。飞行前国各地”

“羊街镇三营庄机场建设工程已完工,准备试飞中”

近日,寻甸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在“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网上巡查时发现我辖区

有人在网上发布带有上述文字的图片视频

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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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谣言传播趋势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李某、杨某、马某三人

为博取眼球、获取流量

在明知我县没有在建机场的情况下

下载编辑不实图片视频在网络平台进行传播

引发部分网友点赞评论转发

使广大网友产生错误认识

造成了不良影响

目前

三人均对其在网络平台

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供认不讳

并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深刻检讨

主动删除视频

并保证今后在网上会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

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

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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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步
寻甸公安
将结合
“长风行动·春季攻势”专项行动
持续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等
涉网违法犯罪行为
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警方提醒

对在互联网上

发布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蓄意歪曲事实,捏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格处理

希望广大网民积极抵制网络谣言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寻甸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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